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9~2025-04-14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兼具下列條件: 一、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緊急醫療業務規劃及督導急救責任醫院。 二、辦理韌性國家整備計畫-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規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
聯絡E-Mail | 397140000ii@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參閱本局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DD2FBDEA417EEF67# 報名方式 一、本股長(A620060)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14日前完成下列步驟: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 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2.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請附初任公職迄今每張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簡要自述(需簽名)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如檔案容量過大,附件請另上傳至「397140000ii@gmail.com」。 二、證件不齊者及資格不符者視為初審不合格,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面試時間、名單及報到時間由本局人事室於面試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四、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五、本徵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六、面試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訊息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個別通知各面試人員。 聯絡人:陳小姐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F人事室 電話:07-7134000*4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