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8等約聘人員 |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5 |
| 資格條件 | 1. 聘用人員資格: 國內外大學理、工、商、社工、護理、公共衛生、教育、法律、心理及醫藥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 2. 熟諳電腦操作,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 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4.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5. 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甄選方式: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心理精神衛生及毒品危害防制) 錄取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公告及電話通知筆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四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一式四份。 2. 於114年11月05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黃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8等約聘人員。 3. 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認定,需請提供工作資歷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文件,由本機關認定符合聘用條件。 4. 本職缺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後將視其工作表現予以續聘,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8等約聘人員月支薪為新臺幣52,301(薪點376),薪點以現行139.1元計算,並依行政院人事總處最新核定更正薪點折合率,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5. 將正取1名8等聘人員,得擇優備取2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
| 聯絡E-Mail | aj4927@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831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訊息刊登於事求人屬求才廣告,實際徵才公告、投件需知以本局徵才人力專區公告內容為主: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1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