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25-11-10

徵才機關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0-31~2025-11-10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或經銓敘審查符合上述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等操作。
(三)品德操守良好、具工作熱忱、有團隊精神、且任事細心堅忍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及良好溝通能力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七)兼具客語講說流利及英檢及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
聯絡E-Mail a630018@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並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請至人事服務網中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列印完整履歷表資料,須附有簡要自述、考績、獎懲等資料)。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如為不同職系應附可調任之職系銓審函)。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6、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正(備)取各1人,若未獲遴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聯絡人:08-7792001#163 人事室,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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