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6-19~2025-06-23 |
| 資格條件 |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以上之人員,品行端正。 (二)學經歷(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三)須具備Word、Excel相關電腦文書軟體或網路操作能力。 (四)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情形,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
| 工作項目 | (一)傳票之編製、原始憑證裝冊整理 (二)財產監盤與覆核財產報表。 (三)會計月報、決算報表之編製。 (四)出納事務查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主計室(屏東縣佳冬鄉佳農街67號) |
| 聯絡E-Mail | ctvs0181@ctvs.pt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陳小姐(08)8662726#522,詳細資訊亦可至學校網站首頁查看。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期限屆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2.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4,775元)。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僱用期間之勞保、健保、勞退等依相關規定辦理,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之自付部分。 3.報名資訊:意者請將報名應繳驗資料及證件影本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931301屏東縣佳冬鄉佳農街6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4年約僱職務代理人(會計審計職系佐理員職缺)」。寄達係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不予受理。 4.報名手續及應繳證件:(面試當日攜帶正本供驗) (一)報名表(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1張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簡要自傳(請務必詳實填寫,內容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 (三)切結書。 (四)國民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各1份。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六)專長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可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