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50-彰化縣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7-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人員,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以居住地鄰近南投縣草屯鎮或臺中市霧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承保、財務行政及臨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中興路126號(本署中區業務組南投聯絡辦公室),或依業務需要派駐本署中區業務組、豐原、沙鹿、彰化等聯絡辦公室。 |
聯絡E-Mail | D110187@nh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內各項履歷資料完整無誤,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欄不得空白。 二、逾期或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4)22583988轉6701,承辦人:魏小姐。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