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19~2025-08-22 |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四)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2.聘僱期間預計自114年8月下旬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旗山稽徵所 (地址:高雄市旗山區華中街3之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2.請於114年8月22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旗山稽徵所宋小姐收(聯絡電話:07-6612027分機5612),住址:842高雄市旗山區華中街3之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表件不齊者概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4.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5.報酬:支4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4,775元.6.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