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徵求 技士~2025-12-05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2-02~2025-12-05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訓練)及格(合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人員,具調任機械工程職系資格。
(二) 具1年以上監理相關業務工作經驗,且1年內有監理機關檢驗車輛經驗,並具汽車檢驗員證及駕駛考驗員證。
(三) 具主動積極、認真負責、細心耐煩之工作態度與抗壓性,並具良好團隊精神、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等特質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間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 汽機車檢驗、駕照考驗。
(二) 辦理領牌、異動櫃台。
(三) 公文承辦、申訴案件處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聯絡E-Mail zzore@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填寫附檔之「職缺外補報名表」,且於114年12月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職缺外補報名表(掃描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驗員證及檢驗員證,檢驗實務佐證資料,如係降調者請檢附降調同意書(無者免附)及其他符合徵才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各項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 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07-3613161分機862;業務相關問題請洽陳科長07-3613161分機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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