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約僱技術員~2023-06-08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6~2023-06-08
資格條件 1.具身心障礙人員身分(需具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專科以上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或相關科系畢業,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能配合加班,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具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處理代辦建築工程之招標文件研擬。
2.協助彙整工程管理指導手冊及建築工程施工規範。
3.協助處理中央機關建築工程興建計畫審查事項。
4.協助代辦工程相關技術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中和市南山路60-2號(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聯絡E-Mail phoebe@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身分證影本(3)大學(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12年6月8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建築工程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身心障礙職缺)】;或線上應徵本職缺。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7)。
5.本案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8.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330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36,316至42,801元。曾在公立機關(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每滿二會計年度之年資得提高薪點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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