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9~2023-06-05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行政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四)未有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汽機車考檢驗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 |
聯絡E-Mail | edison12@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附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5.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且應徵資料齊全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至多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三) 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3)5892051分機862,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