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徵求 教育推廣組臨時人員~2023-05-3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教育推廣組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5-24~2023-05-31
資格條件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視覺藝術、文化或相關藝術人文學科碩士以上學歷;或具學士學位,並具備活動規劃經驗者。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一、熟悉國內外當代藝術或科技藝術創作發展。
二、具實體及線上活動規劃與執行經驗(具科技藝術或當代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並對其效益進行分析與建議。
三、具流利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溝通及書寫能力。
四、具國際交流活動承辦經驗,可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者。
五、具活動行銷及文案寫作能力。
六、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應變處理能力,並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工作項目 辦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相關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一、協助企劃、籌辦、評估、執行本計畫之各項專案、活動與設備管理,如展演、國際交流、教育推廣、學術研討會等。
二、執行、控管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行政工作,及簽辦專案相關公文。
三、相關會議之召開、布置、紀錄及資料彙整等。
四、執行本計畫各項文件填寫、網站及出版品之文案撰寫、文宣出版品中外文編輯等。
五、管理及保管本計畫相關軟硬體設備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美術館(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聯絡E-Mail sha@art.nt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一、應繳交之紙本資料: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 履歷表(含自傳及個人照片)
(二) 詳細學經歷,及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
(三)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五)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紙本資料一式5份:有意者請於112年5月31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 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教育推廣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12年5月31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sha@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筆試【英文】及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四、本次錄取人員每月薪資34,370~37,483起薪。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沙小姐、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3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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