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副處長~2025-05-03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1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5-03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現敘簡任第1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具人權(含轉型正義)或法制工作經驗10年以上。
5、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規劃及督導協調。具法制、國際交流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襄助處務、辦理各類公文案件文稿初核。
工作地址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副處長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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