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5-05-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5-0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文書處理能力。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3、 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積水改善工程、區域排水改疏浚等綜合業務。50%
2、土木工程相關業務。4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聯絡E-Mail 1002773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繳驗表件:
1、公務人員簡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最近一筆派令(若有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
6、歷年銓審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退伍令。
9、其他:如採購證照、英檢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以上無者免附)。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2、請將上列(一)繳驗表件上傳,上傳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3、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不符合資格者,不予通知。
(三)本案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業務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面試結果公告:請自行參閱本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luzhu.tycg.gov.tw/),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520000轉314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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