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3~2025-05-02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文書處理能力。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3、 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1、積水改善工程、區域排水改疏浚等綜合業務。50% 2、土木工程相關業務。4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
聯絡E-Mail | 1002773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繳驗表件: 1、公務人員簡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最近一筆派令(若有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 6、歷年銓審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退伍令。 9、其他:如採購證照、英檢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以上無者免附)。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2、請將上列(一)繳驗表件上傳,上傳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3、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不符合資格者,不予通知。 (三)本案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業務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面試結果公告:請自行參閱本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luzhu.tycg.gov.tw/),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520000轉314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