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4 |
資格條件 | 一、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7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主修資訊工程或資訊管理等領域或完成資安學程者尤佳。 三、具資料庫管理、程式開發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資訊安全相關證照(如 ISO27001:2022 主導稽核員證照等)尤佳。 五、具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且能配合業務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資訊預算管控及資訊網路管理業務。 二、辦理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本所資訊室) |
聯絡E-Mail | liang416@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另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含自傳) (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 3 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資料。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02)26884366 分機 868。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甄選正取 1 名,倘報名人員面試後不符本所需求,得另辦甄選事宜。(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 2 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