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4~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轄區里鄰工程管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
| 聯絡E-Mail | kh203@mail.kl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詳填連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具結書(如下附檔)及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土木工程相關科系則免附,為核實工作經歷,請提供在職證明及勞保明細,如無提供,可能影響錄取資格),並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章,於114年12月8日(一)前郵寄至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經建課課長陳先生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並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工作待遇:月支報酬38,948元,年終最高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