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自然保育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0~2025-11-26 |
| 資格條件 | 1. 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活動規劃及團隊合作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且報名時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本管處志工招募、訓練及管理業務。 2. 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及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保育宣導及推廣教育活動。 3. 辦理本處轄管園區海陸域遊憩活動規劃及管理作業。 4. 辦理本處緊急救護相關業務。 5. 辦理本處各據點解說導覽及展示維護更新業務。 6. 辦理本處解說叢書及生態人文影片製作業務。 7. 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支援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
| 聯絡E-Mail | july7250@nps.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略以,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7)3601898#1867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