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31

徵才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1~2025-05-3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須附學歷證明)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社會福利或原住民族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之訓練、評鑑、人事等業務。
2. 本會原住民族事務志願服務實施計畫及其他原住民志願服務工作。
3. 補助地方政府僱用原住民社工員之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社會福利處-社會福利科
聯絡E-Mail chyhsu@ci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屆滿之日,或提前復職之前1日止 (約115年2月)。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8,948元支給。
2. 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5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2,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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