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務副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15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 款 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理工科系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位或曾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行政助理具有擬任工作五年以上相當之工作經驗。 3.具有下列相關證照如採購人員證照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或能源診斷結訓證書者或相關技術類證照或受訓證明者。 4.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全院區空調系統及鍋爐系統、監視器系統等設備之維護管理及全院各項生物安全操作櫃、無菌操作箱、空調箱濾網、冰水主機檢修等開口契約。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俸+工作獎金約35,075元(試用期間3個月內獎金部分以7成計算)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臺北榮總網頁徵才公告下載「定期契約醫務副技術師」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5.檢附採購人員證照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或能源診斷結訓證書者或相關技術類證照或受訓證明等。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鍾招安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工務室定期契約醫務副技術師)。 二、甄選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考資格及業務需求者,另擇優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重點為機械空調鍋爐系統及節能等工程實務操作)及口試,視成績擇優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五、聯絡方式:(02)2875-7343 鍾招安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