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徵求 視導~2025-07-17

徵才機關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視導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10~2025-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院校畢業。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平假日加班。
5、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6、應具備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具備騎乘機車能力。
7、具備汽車駕照及會駕駛汽車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民政業務。
2、協助區長參加區內活動及公祭行程。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 後站 正對面)
聯絡E-Mail AP340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3鍾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257紀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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