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5-05~2023-05-12 |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3親等內之血親、姻親迴避進用)之規定。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滿20歲以上。 (四)、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會使用劈草機、吹葉機等環境整理機具、並具基本文書處理(文書處理、網際網路、電腦基本操作、其他:中文打字)相關經歷。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東村及南江村兒童公園環境及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二)、協助路燈管理相關文書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建設課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3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自112年5月5日至112年5月12日止郵寄(通訊報名)或面交送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財行課) (三)、報名檢具文件: (1)南庄鄉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 (4)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5)其他經歷、證照相關證明文件。 八、甄試時間地點流程: (一)、甄選時間:112年5月19日上午9時整。(正確時間另行通知)。 (二)、甄選地點:本所後棟調解室。 (三)、以上時間得視甄選人數酌予調整,甄選經本所依報名編號公開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九、薪資待遇:依本所臨時人員按月計薪,新台幣26,400元。 十、本次甄選如有疑義請洽037-823115轉113王小姐。 十一、職缺人數:正取一名 /備取一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