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戶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經甄試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9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新戶政系統之櫃檯業務或具公務體系經驗者尤佳。 二、須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申請變更事項。 二、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籍謄本之受理核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江路三六七號二樓 |
聯絡E-Mail | jd423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旨揭職缺僱用期間:自簽准進用起至112年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2年5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5032461轉204。 三、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約僱人員為250薪點(月薪為新臺幣32,4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