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1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各款情事。 (二)熟悉國家公園計畫規劃與相關法規及行政流程,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三)主動積極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富高度服務熱忱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家公園計畫、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規劃及通盤檢討等相關規劃業務。 (二)辦理國家公園計畫管考、相關法令檢討及執行等業務。 (三)辦理台江家園守護圈補捐助計畫及相關業務。 (四)辦理園區及濕地環境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0)、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2年7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709035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聯絡方式:06-2842600分機18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3年7月23日)。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企劃經理課聘用職務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