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6-11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05-28~2025-06-11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2.擔任收容所警衛勤務,須日、夜間輪班,應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
3.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擔任收容所警衛工作、收容管理及執行共同勤務等事項。
2.兼辦收容所行政業務。
3.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收容所(宜蘭縣冬山鄉梅花路255巷22弄3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之「北區事務大隊宜蘭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將報名表及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11日)前,郵寄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收容所陳小姐收(地址:26943宜蘭縣冬山鄉梅花路255巷22弄33號),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宜蘭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2.聯絡電話:03-9615101分機218,陳小姐。
3.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3)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5)如有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資料影本,請一併檢附。
(6)報名表。
4.本案擇優3至5倍錄取名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3至6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案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任用職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7. 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8,948元/月。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
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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