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2~2025-06-05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符合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文字能力佳、品德操守佳、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六、諳客語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興辦事業計畫文化設施業務。 二、辦理陶瓷博物館綜合管考相關事宜。 三、辦理陶瓷博物館視覺藝術展覽事宜。 四、辦理苗栗文創行銷推廣業務。 五、辦理百大文化基地整合串聯推廣計畫。 六、陶博館展覽資訊及活動發佈(臉書經營)。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館南352號 |
聯絡E-Mail | yami086@ml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及應檢具上傳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114年06月05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上傳(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案):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若考取多次等級,均請提供)。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擔任公職迄今歷次調任(含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若有通過各項語言證書或其他證照,亦請一併檢附。 (七) 以上證明文件於掃描前,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其他: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未錄取亦不通知。 (三)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局工作團隊。 (四)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五)聯絡電話:本局人事室(037)352961分機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