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徵求 分析師~2025-04-0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8~2025-04-01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 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有1年考列甲等者。
工作項目 1.管理機關ISMS。
2.辦理ISO 27001驗證及資訊安全相關業務。
3.管理機關網站及共通性系統。
4.其他資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35014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5樓
聯絡E-Mail ai180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正確性),如有系統中未登載而會影響任用資格判斷之資料,如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為PDF檔上傳)。2. 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程序及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2.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3.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4.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相關職缺資料同步登載至本處網站(https://www.maintenance.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項下)。
四、附則:1.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2.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五、洽詢方式:請電洽(02)22253299分機312羅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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