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研究員~2025-09-1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1~2025-09-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獨立作業、專案管理能力,曾擔任研考、新聞聯絡人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綜理研考業務:施政計畫、市政會議裁指示事項、市長室案件列管、府管/自行列管計畫、主秘會報案件列管、委託研究案等。
2.本處新聞聯繫人、本府關懷協調小組業務窗口。
3.本府重要培訓專案規劃與執行。
4.數位課程經營管理:管理類及公務系列之性別平等、家庭教育、新移民數位課程經營管理及業務窗口。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by534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二、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650范組長(業務相關)或330黃人事管理員(徵才相關)。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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