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經銓敍部銓敍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職務滿3年以上。 三、具資訊安全相關經驗,或具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證書者尤佳。 四、具辦理採購相關經驗或證照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政府電子採購網業務推動、系統開發與維運,並協助需求訪談溝通與協調等。 二、辦理資(通)訊軟硬體採購、機房軟硬體設備管理、資產盤點及執行資安防護相關工作。 三、其他資訊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仁路3121號9樓。 |
聯絡E-Mail | cj1471@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4月1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林小姐。 三、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