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120)~2025-04-0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12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21~2025-04-03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環境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相關地面水及地下水事業水權、排水申請使用管理等事項。
2.辦理各級排水道遷移、加蓋、報廢及排水道內附加設施之許可等事項。
3.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聯絡E-Mail 1006409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含簽名或蓋章),並檢附自傳(請簡述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最高學歷證明書,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水利行政科 助理工程員約僱職代(A610120)。
(二)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五)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本局人事室溫先生聯絡電話:03-303-3688分機3543。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701邱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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