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4-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畢業。 二、具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者尤佳,並檢附證明文件。 三、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 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四、配合專勤隊業務特性,需日、夜輪服勤務,以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五、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六、具汽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用。 七、對刑事訴訟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本職相關法令法令熟悉者尤佳。 八、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九、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之查(察)緝、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等事項及執行面談及外來人口訪查等勤(業)務。 二、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三、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22號 |
聯絡E-Mail | hsupeggy526@immigratio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中區事務大隊新竹市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4年4月2日前傳送至(hsupeggy526@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4月2日前郵寄至本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市專勤隊科員徐小姐收(地址: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22號),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如:新竹市專勤隊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3)5254336分機131 徐小姐、傳真:(03)5258542。 三、檢附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至4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請假期間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復職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