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立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9~2023-06-28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 2.具藥師證書及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有調劑經驗者尤佳) 。 3.熟悉醫療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門診及住院處方調劑業務等相關工作。 2.藥物諮詢及社區衛教宣導等相關工作。 3.負責藥品之申領、採購、撥發、庫存管理及報表製作等相關工作。 4.醫院評鑑相關業務等相關工作。 5.住院病房臨床藥事照護等相關工作。 6.公文承辦。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2巷6號 |
聯絡E-Mail | aa0325@k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3)藥師證書(4)繼續教育學分證明((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6)現職派令、銓審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7)其他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書(8)身分證(正、反面)。 2.如非現職公務人員者,請於112年06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證件影本以掛號逕寄本院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藥師」),逾期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如須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人事室阮小姐(02)2465-2141分機211、藥劑科簡主任(02)2465-2141分機182(業務方面洽詢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