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預計114年4月1日後出缺)~2025-03-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預計114年4月1日後出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2-26~2025-03-0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以下工作經驗之一:
1.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
2.服務公務機關六個月以上。
(應檢附工作經歷相關服務證明資料)。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相關業務90%。2.協助相關行政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303,障福科簡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月薪39,960元(6等2階)~50,760元(6等7階)。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3月6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明資料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專員K466001、K466002(障福科)」),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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