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2~2023-06-18 |
資格條件 | 一、具以下學歷或經歷資格條件,且有證明文件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以上之成績證明,或同等能力得有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1.航空保安、危險物品及相關業務。 2.涉外事務之聯繫協調及專案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空運組保安科) |
聯絡E-Mail | chiakuei@mail.ca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有受過相關訓練課程或專業訓練,請檢附證明文件)、英檢證明影本,於本(112)年6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民航局空運組,信封請註明「民用航空局空運組保安科葉先生收」,並請於封面加註應徵者之姓名及連絡電話。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占20%、英語能力占10%、口試占70%。 3.本次甄選聘用人員錄取 1 名,並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求備取1名。如應試總成績低於錄取標準分數60分,錄取名額得予從缺。 4.聯絡人:空運組 葉佳魁科長 電話:02-2349-6051。 5.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聘用期間至所代理職缺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5月30日),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