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視甄選情況備取0-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9~2023-06-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學(含)以上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 2、具中華⺠國國⺠且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員任⽤法第26、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熟諳電腦操作及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程式,且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標章農產品抽查與檢驗業務。 2、標章農產品違規案件裁處與追蹤業務。 3、辦理農產品抽查及教育宣導委託服務案。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 |
聯絡E-Mail | an039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薪28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36,3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2、僱⽤期間⾃實際到職⽇起先予試⽤3個⽉,經試⽤考核及格續僱⾄112年特種考試地⽅政府公務⼈員考試錄取⼈員報到前1⼯作⽇⽌,試⽤成績不合格即予以解僱,另約僱期限結束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3、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4、報名文件不⿑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期間為3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5、錄取者需配合市府⾨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請⾃備悠遊卡。 6、聯絡⼈賴股⻑27208889分機6656;業務問題請洽莊專員27208889分機6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