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 | 呼吸治療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2~2025-05-16 |
資格條件 |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呼吸治療相關系所畢業。 二、領有呼吸治療師證書。 三、需從事呼吸治療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年資採計至114年4月30日止,須檢附其他醫院服務或工作證明)。 四、需具有醫學中心服務經歷(須檢附醫學中心服務或工作證明)。 |
工作項目 | 執行呼吸治療師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院(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88號)。 |
聯絡E-Mail | person@hct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人事室邱小姐08-8892704分機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