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38,948元左右)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5~2025-06-06 |
資格條件 | 一、國(私)立大學畢業。 二、須有交通運輸控制專長或具有同工作性質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負責「智慧型運輸系統交通控制中心」運作、維護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900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一段509號) |
聯絡E-Mail | T59517@ptpolic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起訖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五)下午17時00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 三、採郵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一段509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收聯絡人張小組、聯絡電話:08-7533112,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及E-mail。 四、報名應備資料,請繳交1式4份:報名表(請檢附3個月內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服務經歷證明、良民證、汽機車駕照影本(以上請以A4規格檢附)。(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五、口試60%、自傳40%。 六、甄選方式: (一)甄試人員資格審查,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二)參加應徵者之書面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七、本項甄試成績正取1名,備取2名,遇有缺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存記1年。 八、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交通警察隊警員張淑瑜,聯絡電話:08-7533112、08-7533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