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4~2025-05-20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二)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三)資訊能力:基本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影片剪輯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校內創新教案課程或相關活動拍攝。 (二)協助辦理本校暨區域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 (三)協助新課綱各項校內外成果展相關業務。 (四)協助秘書與教務處理有關新課綱事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校長室(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hlhs.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吳主任,電話:03-8242236分機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