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列考試分發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17~2022-08-2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基層建設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建設課(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期限:自111年8月17日起至111年8月2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或親送紙本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尖石鄉公所建設課111年地方特考職缺之職務代理人」 3.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學經歷、專長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訓練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裝訂成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本所人事室洪先生收(地址:31342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 4.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次徵才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甄選錄取者,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結果均未符需求,得予從缺處理。 7.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03-55841001#401;其他疑問請洽人事室洪先生03-55841001#231 備註: 1.本職缺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支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9,396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