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徵求 臨時技術員~2022-03-31

徵才機關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技術員
職系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2-03-24~2022-03-3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定之高中職(含)以上畢業,大學畢業尤佳(需完成兵役),具人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二、工作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耐心及責任感、態度積極主動、具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與不良嗜好者。假日偶需配合活動出勤,並依勞基法予以補休。
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亦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熟悉ODF、PDF、Office Word、 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相關技能),並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具資訊背景或資訊系統管理經驗、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須檢附工作經歷證明)。電腦資訊處理及文書處理作業能力測驗列入本次甄選總分80%。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所相關人事業務及資訊系統報表及一般文書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七十號人事室
聯絡E-Mail 10007138@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二、應備文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簡式(含相片、自傳)請至http://personnel.kuas.edu.tw/files/13-1009-14224.php項下參考列印。)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四)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 男性檢附兵役證明。
三、有意願本職缺者先行線上報名並上傳資料,另同時將紙本報名資料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將第二點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並將紙本資料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人事室臨時人員,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1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收件地址: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七十號人事室收。
六、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年終考核表現良好得以為次年之續聘僱。
七、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八、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九、本次徵才職缺原則正取1名、列候補名額若干名,薪酬:30,120元;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十、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3-55841001分機231人事室許小姐。
十一、迴避事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之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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