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05~2023-01-09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開放文件格式ODF及中文繕打)。 3、曾協助國稅稽徵業務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6、其他: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稅務案件處理。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聯絡E-Mail | j42personnel@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各乙份,於112年1月9日以前以掛號郵寄寄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銷售稅課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3-5585700轉301 (二)每月薪資新台幤2萬7490元整,並隨同基本工資變動而調整。 (三)本次公開徵選,除正取2名外,增列備取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