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30~2022-07-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形之公務人員。 3.具備電腦操作及office技能。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地政登錄、校對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登記及地價案件登簿校對相關業務。 2.地籍登記相關業務。 3.公文承辦。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1604052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111年7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 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及報名,並於【我的應徵】將以下資料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 及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專業證照影本(以上均為PDF檔)附件 上傳或E-MAIL至承辦人信箱。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上開證件影本並依序裝訂,於111年7月7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林小姐收(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聯絡人電子信箱(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職務,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或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聯絡電話:02-28812483分機505林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301王課長。 4.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