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徵求 駕駛員~2022-07-15

徵才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6-28~2022-07-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徵者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庶務支援、遞送公文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等」。
聯絡E-Mail been6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院總務科莊書記官正彬,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404、傳真電話:(07)611-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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