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1-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1-16~2023-01-19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態度親切、高度服務熱忱及自我情緒管理良好。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作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1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建物登記案件之登簿校對、多功能櫃台等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及本所各工作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待遇月薪: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高中(職)畢業者26,57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27,23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於年終考核後表現優異者,下(113)年度得予續僱。
(二)檢附:履歷表(附自傳、相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信封註記應徵登記課臨時人員,並於「112年1月19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符合資格者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預估缺1名,並備取3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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