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月薪36,316元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9~2022-09-2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學校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或經驗足以勝任者。如曾在政府相關部門擔任職務代理或約(聘)僱之工作經驗尤佳。 2、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且曾在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之工作經驗。 以上條件為二擇一。 3、熟悉電腦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公文處理能力。 4、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環境髒亂點查報及違規廣告物拆除。 2、公廁清潔維護巡檢。 3、天災後環境復原。 4、登革熱孳生源巡檢清除。 5、資料彙整、登打及其他與上述工作相關之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於111年9月23日前寄(送)達「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廢管科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ilepb.gov.tw/查詢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