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輔導員以6等2階支薪;督導以7等2階支薪 |
職稱 | 少年輔導員及少輔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約聘少年輔導員正取2名、備取2名;少輔督導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5~2022-09-22 |
資格條件 | (一) 約聘少年輔導員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社會工作、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4、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5、其他專業人力須取得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及輔導與諮商學類等)。 6、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二) 約聘少輔督導 1、具少年輔導工作相關經驗滿4年規定,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社會工作、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2、具少年輔導工作相關經驗滿2年規定,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 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三)共同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汽車或機車駕照、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具社會工作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一)辦理少年輔導委員會業務及評核。 (二)落實法定少年輔導工作並定期召開聯繫會議及個案研討會。 (三)辦理預防少年犯罪宣導工作及網路宣導、外展服務及教育訓練(含志工)等事項。 (四)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工作薪資: (一)約聘少年輔導員,錄取聘用人員以6等2階296薪點進用(約新臺幣39,960元)。 (二)約聘少輔督導,錄取聘用人員以7等2階344薪點進用(約新臺幣46,440元)。 (三)本次聘期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12年配合中央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臺東市中山路268號) |
聯絡E-Mail | v2218@mail.ttc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簡章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網站及臺東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請自行下載。 (二)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甄選報名表、履歷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在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文件(請標明少年輔導相關課程成績)、少年輔導工作之修習課程及相關訓練(例:參與各公會、協會、研討會等研習時數或證明文件),少年輔導工作之想法內容(以4頁為限)及其他文件(退伍證件影本(男性)及駕照影本),於111年9月 22 日前(寄達/送達),掛號郵寄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收(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68號),封面請註明『報名約聘少年輔導員/少輔督導甄選』,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錄取人員應於收到錄取公文7日內(含例假日)辦理報到予以聘用,逾期未報到者,則視同自願放棄權不予錄用,亦不得異議,該職缺並通知由備取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報到日辦理聘用。 (四) 本案俟內政部補助經費撥入本府後正式聘用。 (五) 如有甄選相關疑問,請來電089-356981幹事胡秋子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