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280薪點,折合36,316)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3~2023-03-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科系不拘。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細心負責品行端正,並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等)能力者。 五、有兩年以上任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須檢附工作經歷證明)。 六、須具公文寫作能力,如具戶役政系統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各種複檢相關業務。 二、家庭因素、宗教因素服替代役申請業務。 三、常備兵退(停)役處理業務: 1.後備軍人管理及電腦通報、事故處理及陳報。 2.在營事故、判刑在押、志願留營、登記及事故追查等相關事項。 3.後備軍人年度緩召申請、協助後備司令部及使用部隊召集資料校正及事故處理、協助動員要員資料查核。 4.後備軍人轉、免、回、除、禁役之處理及除管會辦作業。 5.後備軍人清查核對、管理統計月報陳報。 四、國民兵證書補、換發暨月報表陳報。 五、轄里役男異動。 六、退伍令姓名、年齡、階級更正、遺失申請補發核轉。 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
聯絡E-Mail | bk_10710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履歷表(含照片、日間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自傳(至少300字))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兩年以上任職政府機關工作經歷證明(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5.有使用戶役政系統經驗為佳。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 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三、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如無合適人選得不錄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得依序遞補該職務編號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