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徵求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2022-11-09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0-27~2022-11-09
資格條件 (一 大學 畢業(含)以上 。
(二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 、帳務管理能力 等。
(三)具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行政管理及經費獎補助相關業務。
(二)辦理 「國教署私校管理科」 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業務督導(含董事會運作、財務監督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諮詢服務。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聯絡E-Mail abba74521@mail.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僱用日期以實際報到日為準),僱用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支 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享有勞、健保。
(三)報名:
1.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1月9日中午12時前送達(不以郵戳為憑,請保守估算時間),將報名表以及相關資料掛號寄至新竹市學府路36號,國立新竹高中 總務處陳幹事收(封面註明「應徵私校業務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2.報名須檢附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報名資格之相關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文件影本。
(四)甄選:
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1.時間:由國教署另行通知。
2.地點:由國教署另行通知。
3.方式:面試(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檔案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五)錄取:甄選完畢後,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由國教署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六)本次甄選備取名額由國教署另訂,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七)聯絡方式:請洽本校總務處03-573-6666分機302陳幹事。
(八)其它:面試人員如能即日上班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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