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1~2023-04-10 |
資格條件 | (一)、本案進用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2項資格: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2、須具備1年以上前項領域相關工作經驗,有勞工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
工作項目 | 1、辧理所轄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等相關事宜。 2、勞退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申訴案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
聯絡E-Mail | ah018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2年03月31日起至112年04月10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1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臨時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約至114年2月中旬)。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6,445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52)。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