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0~2023-04-10 |
資格條件 | 1.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 |
聯絡E-Mail | 10059271@mail.ty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不受理郵寄報名。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如無則免附)。若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視為資格不符,無法參加甄選,經本所審查資歷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合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聯絡電話:(03)359-6480轉302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