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8~2023-04-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PowerPoint、Excel)。 (四)熟悉原住民族議題及有原民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蒐集、整理及撰寫考銓保訓議題資料(含國內外比較)。 (二)辦理長官對相關機關業務之聯絡事項,包含院部會聯繫、考試委員擔任值月委員時相關事宜之協調聯繫等行程安排。 (三)陳情案件之協處。 (四)支援院內相關單位業務運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聯絡E-Mail | c293@exa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電腦Office文書處理檢定證明等資料(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羅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另請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逕自本院網頁(網址: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約聘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請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c293@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由本院就合意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一)本職缺係配合考試委員之任期,若委員於任期未滿前離職,本聘用期間自須提前解聘。 (二)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三)本職缺待遇為:大學畢業312薪點起(新臺幣40,466元起) 研究所以上畢業344薪點起(新臺幣44,616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