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38,324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10~2022-05-13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觀光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 |
聯絡E-Mail | chinglung91@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止,檢附應繳文件,以親送或寄達本所(891005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 應繳證件:(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黏貼於履歷表上)、(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考檢證照、(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及(8)其他證明文件(以上文件均為影印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後蓋章)。 (三) 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資料不齊者,應於報名截止前完成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 (四)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或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六) 工作報酬依「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管理要點」規定以三等22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每月為新臺幣38,324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公務人員考試三等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於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表現不佳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 聯絡方式: (082)332-528轉人事室翁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