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2~2022-05-19 |
資格條件 |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及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高考(含特種、升官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3.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3.因業務需要適時調整。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人事室 |
聯絡E-Mail | fu466@mail.tyg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具意願者,檢附(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5)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連絡電話、雙面列印並簽名)各乙份。 2.上述資料請於本(111)年5月19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33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人事室)連小姐辦理報名,請於信封註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應徵「人事室科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另行約談,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均由本院就應徵人員採取擇優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如未能立即遴用者,得視成績情形增列候補1名,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